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来)韩中国公民谨慎携带攻击性器具

新闻探索 2025-09-14 18:20:50 73

中国网9月1日讯  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公众号消息,中国驻韩今年,国大国韩国国会修订《刑法》,使馆慎携郎才女貌网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提醒根据新规,韩中无正当理由(如:职业需要、民谨购买后携带等),击性在道路、器具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中国驻韩郎才女貌网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国大国,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使馆慎携新法实施以来,提醒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韩中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民谨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击性器具。如确有需要携带,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显露,以免招致法律风险。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应急服务热线:+86-10-12308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2-755-0572

领事保护与协助邮箱:seoul_lb@csm.mfa.gov.cn

驻釜山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10-8519-8748

驻光州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62-361-8880

驻济州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64-722-8802

【责任编辑:李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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